通知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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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启用鲁东大学报告会、研讨会、论坛、讲座等活动网上审批的通知
日期:2024-06-19 阅读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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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单位:

为进一步加强在我校举办的各类论坛、讲坛、讲座、年会、报告会等活动审批管理,简化报批流程,提高审批效率,即日起启用网上审批流程,所有相关活动均不再进行纸质审批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一、审批流程

1.建立电子政务系统审批流程。各活动主办/承办单位登录“鲁东大学协同办公”系统(OA系统),在最底部“公共服务”栏目下,点击“学术类活动审批备案”链接,按照要求填写表格内容并提交报备。

2.流程节点由主管部门、审核部门、审查部门等节点组成。备案的活动分为科技、社科两个类别,主管部门分别为科学技术处、社会科学处;类型分为涉外和港澳,涉台活动,审核部门分别为国际交流与合作处、党委统战部;活动内容意识形态审查部门为党委宣传部。

3.审批流程结束后,活动主办/承办单位、审批单位可以在流程审批页面右上角“签批意见打印”处,打印“审批备案表”(PDF文档);在“综合办事大厅”的“移动办公”中“流程管理”“我发起的流程”处,导出汇总表格。请各单位按需做好存档备份。

二、审批要求

1.按照“谁举办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主办/承办单位须提前5个工作日,按程序向学校提出申请,并做好相应活动应急预案,对报告人进行背景核查,安排专人严格做好活动会场布置、交流材料、现场言论的监管和应急处置。

2.以鲁东大学名义主办/承办的省级及以上活动纳入“一会一报”范围,主办/承办活动的二级单位须至少提前1个月向学校报备,由学校向省级主管单位报备请示。

3.校外单位/个人租用校内场地举办的各类论坛、讲坛、讲座、年会、报告会等活动,由场地管理单位负责报备,安排专人听会并做好应急处置。

4.各主办/承办单位要严格报备时间、规范审批流程、完善活动预案、细化报备内容,未经报备一律不得举办,不得在宣传平台发布相关宣传信息。

审核节点联系人:

党委宣传部:孟君6672149

党委统战部:穆衍儒6643715

科学技术处:周承波6256630

社会科学处:宋晓静6012373

国际交流与合作处:钟华6697578


党委宣传部 党委统战部 科学技术处

社会科学处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

2024年6月1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