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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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加强QQ、微信工作群规范管理的通知
日期:2024-03-14 阅读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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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学院、研究院,机关各部门、教辅各单位:

为进一步加强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管理,更好地利用好互联网信息技术,促进和规范我校微信、QQ工作群应用,保障微信、QQ工作群运行高效、内容规范、信息畅通、互动良好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规范微信、QQ工作群信息发布

1.建立微信、QQ工作群的主要目的是用于工作交流,发布信息应以各类通知、文件、工作动态、经验做法等为主,不允许讨论与工作无关的话题。

2.要坚持“涉密不上网、上网不涉密”的原则,杜绝一切涉密信息通过微信、QQ群传播。

3.建立微信、QQ工作群要求严格遵守国家互联网信息发布相关规定,不得发布与国家的法律法规、制度、政策相抵触的言论。

4.群内交流不宣泄负面情绪,坚持正面交流、文明用语;不允许发布未经公开报道、未经证实的小道消息;坚持不谈论敏感话题,严禁传播低俗话题,严禁发布骚扰、广告信息。

二、加强微信、QQ工作群运行管理

1.微信、QQ工作群的建立,按照“谁建群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群主和群管理员是群管理的第一责任人,必须做到“明确群内管理人员、明确信息发布内容、明确入群人员范围”,切实承担整体维护、人员管理、信息监管等职责。

2.微信、QQ 工作群一律开启“群管理员确认加入”功能,群内成员一律采取实名制,群内成员不允许擅自邀请人员入群,已调整或调离工作岗位的群成员要主动退群,群主和群管理员应加强监督管理,定期清理。

3.对于功能重复、交叉的微信、QQ工作群,工作主体单位需进行合理整合。对于长期未使用或使用频率过低的“僵尸群”,工作主体单位也应统筹整合或解散。对于临时性、阶段性工作群,群主应在工作结束后及时解散。

三、落实微信、QQ工作群监管责任

1. 要认真履行监管责任。各单位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意识形态“第一责任人”责任,坚持按照“谁建群谁负责”“谁管理谁负责”的原则,明确本单位建群人员责任,落实群主和群管理员监管责任,严把进群人员审查,有效预防并及时制止群内发布不当信息和言论,及时消除负面影响,并对相关人员进行有效教育。

2. 要开展专项摸排检查登记。各单位要认真排查本单位教师、学生建群用群情况,建立微信、QQ工作群登记台账。对于群成员超过100人,单位要组织责任人填写《汇总表》,并于3月20日前报党委宣传部备案,请将WORD电子版《登记表》发至电子邮箱2178@ldu.edu.cn。

3. 严禁随意以鲁东大学名义建立QQ或微信群。禁止任何个人、任何团队或非校内官方组织以鲁东大学的名义建立各类QQ、微信群,更不得建群用于盈利。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建群的,群主要报所在单位批准,并按要求做好登记备案。

4. 开展专项清理。对已建的微信、QQ工作群,各工作主体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要按本通知要求,立即开展整改或清理工作。

联系人:都荣胜,电话:6010684。


党委宣传部

2024年3月13日